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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日期:2024.10.17   发布:绿叶维信(成都)
总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对劳动者建立职业健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外公布。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单位内部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是有行政体制的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管理机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综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成立职业健康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定期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并落实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5.用有资质的单位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对劳动者建立职业健特制定本制度。康监护档案。
6.用有资质的单位对作业场所现场进行定期检测、评价,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外公布。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卫生危害事故。
8.作业场所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签。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作业人员要掌握本岗位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知识,经过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按时参加职业危害岗位的健康体检。
二、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护劳动用品(工作服、手套、防护耳塞、防尘面具等),不许随便取下不用。
三、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作业人员职业工生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防护。
四、作业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体如有不适应及时的告知,不准班中带病作业或饮酒后作业。
五、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六、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七、班中要时刻检查防护用品、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的处理解决。
八、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采取一切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抢险。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四、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援、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五、配合安监部门进行调查,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六、落实安监等部门要求和措施。
七、组成整改抢修小组,清消事故现场,研究制定整改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整改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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